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谢冠生(1897年11月19日-1971年12月22日),法学家、政治家。博士学位,曾任复旦大学,持志大学,中央大学教授,著《法理学大纲》、《***宪法概论(英文)》、《簋笙堂文稿》、《模范法华字典》、《战时司法纪要》等书籍。
中文名:谢冠生
外文名:Hsieh Shou-Chang
别名:谢寿昌
国籍:中国
民族:汉族
出生地:浙江绍兴嵊县人
出生日期:1897年
逝世日期:1971年
职业:法学家
毕业院校:震旦大学、巴黎大学
信仰:三民主义
主要成就:1937年***司法行政部部长参与收回汉口英租界、九江英租界事宜国立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、法学院代院长
代表作品:《战时司法纪要》、《法理学大纲》
政党:中国***
谢冠生(1897—1971),浙江嵊县(今嵊州)城关镇人。祖父谢廷钧,经商;父亲谢匡,清末秀才。谢冠生小学毕业后考入省立一中。
1912年转入上海徐汇中学,其习作《送孙总统南归序》由校长寄呈孙中山,得复书嘉勉,奖给《资治通鉴》一部。毕业后留任教员。1915-1922年应商务印书馆邀请入馆参加《辞源》编辑,告成,主编《中国地名大辞典》,未几,徐汇中学校长、法人姚缵唐升任震旦大学校长,应邀任秘书,并入大学法科。1922年毕业于上海震旦大学,赴法留学,入巴黎大学法学研究所。1924年,获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。
回国后历任震旦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持志大学、中国公学及法政大学教授,中央大学教授兼法律系主任、法学院院长。1926年冬,国民***军抵武汉,出任武汉***外交部秘书,旋即任职于南京政府外交部,兼任中央大学法律系主任及法学院代理院长曾任***中央评议委员及主席团主席。一度代理外交部部务,主持收回汉口、九江英租界事宜。同年,由谭延闿、孙科介绍参加中国***。1927年任***外交部条约委员会委员,1927-1929年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简任秘书。1929年9月国立中央大学《半日刊》创刊,谢冠生、徐悲鸿等为编委会委员。1930年4月年任司法院秘书长。1937年8月任司法行政部部长,曾三度主持司法官高等考试,1945年5月,任***六届中央监察委员。1947年6月28日,以司法部长名义下令通缉***,***区所有报纸,均登出该令全文。1948年—1948年任行政院政务委员,1948年5月,任总统府行政
谢冠生著有《***宪法概念》(英文版)、《法理学大纲》、《罗马法大纲》、《中国法制史》(法文版)等。
更新于:3个月前版权声明:本文为分布于 “九酷名人网” 如补充修改请点击编辑按钮,通过审核后会陆续更新。
◎欢迎参与讨论,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、交流您的观点。
电子邮件
1090500357@qq.com
扫码二维码
获取最新动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