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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新甲(?~1642),四川省重庆府长寿县人(今重庆市长寿区)。万历三十六年举人,授定州知州。崇祯元年(1628),入为刑部员外郎,进郎中,迁宁前兵备佥事。七年,擢右佥都御史,巡抚宣府。十一年,受杨嗣昌推荐,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,总督宣大,协御清兵。十三年,进兵部尚书,从而成为是从明弘治年间(1488~1505)工部尚书贾俊以后,以举人身份做到尚书(正二品)要职的第一人。后于崇祯十五年松锦之战中因指挥失误而大败。在内外交困之下崇祯帝密使他与清兵图和议,旋因家童无意间泄露消息,舆论大哗,被杀。其人在边疆多年,有才干,有魄力,习边事,可为文人统帅之典范。然不能持廉,才亦不可大用,终屡误国事,贻后世以骂名。图片来源于某电视剧
本名:陈新甲
所处时代:明末
民族族群:汉人
出生地:四川省重庆府长寿县
去世时间:1642年
主要成就:主和失误被杀
陈新甲(?~1642),四川省重庆府长寿县人(今重庆市长寿区),万历(或确说为三十六年)举人,任定州(今河北定州)知州。
崇祯元年(1628)入朝为刑部员外郎,进刑部郎中,迁宁前道兵备佥事。宁前道,大致包括锦州、松山、杏山、右屯及大凌河、小凌河,是山海关外的重地,陈新甲在这里凭着自己的才干出了名。
崇祯四年(1631),大凌河新城被包围,援师云集,出战、修城等事全靠他处理。城被攻陷后,新甲被罢了官。辽东巡抚方一藻爱惜他的才干,上书请朝廷留用他,朝廷没有答复。监军宦官马云程也上书帮忙求情,朝廷才答应留用。陈新甲说:“我受到戴罪任职的恩典是因为监军宦官的奏疏才得以批复,我心里自觉羞辱,清议也会随着而来批评我。我不敢接受这个恩典。”朝廷不许他推辞。不久,陈新甲又升任副使,仍在宁远(今辽宁兴城)任职。
崇祯七年(1634)九月擢右佥都御史,接替焦源清巡抚宣府。因为军备长期松弛,新甲上任后亲自到边防墙堡去视
新甲雅有才,晓边事,然不能持廉,所用多债帅。深结中贵为援,与司礼王德化尤昵,故言路攻之不能入。当是时,闯贼蹂躏河南,开封屡被围,他郡县失亡相踵,总督傅宗龙、汪乔年出关讨贼,先后陷殁,贼势愈张。——(清)张廷玉等《明史》
新甲为杨嗣昌引用,其才品心术相似,军书旁午,裁答无滞。旁初甚倚之,晚特恶其泄机事,且彰主过,故杀之不疑。厥后给事中沈迅力诋其失,帝曰:“令尔作新甲,恐更不如。”迅惭而退。——(清)张廷玉等《明史》
兄弟
陈新第(?~1648),字见恒,新甲兄。定番知州。张献忠将艾(张)能奇攻定番,坚守,斩数百人,经死。
陈新甲曾整顿、负责边防,有一定功劳。又上书保救入狱的傅宗龙、孙传庭,使得二人重新被任用。
《明史》原文
陈新甲,长寿人。万历时举于乡,为定州知州。崇祯元年,入为刑部员外郎,进郎中。迁宁前兵备佥事。宁前,关外要地,新甲以才能著。四年,大凌新城被围,援师云集,征缮悉倚赖焉。及城破,坐削籍。巡抚方一藻惜其才,请留之,未报。监视中官马云程亦以为言,乃报可。新甲言:“臣蒙使过之恩,由监视疏下,此心未白,清议随之,不敢受。”不许。寻进副使,仍莅宁远。
七年九月,擢右佥都御史,代焦源清巡抚宣府。新甲以戎备久弛,亲历塞垣,经前人足迹所不到,具得士马损耗、城堡倾颓、弓矢甲仗朽敝状。屡疏请于朝,加整饬,边防赖之。杨嗣昌为总督,与新甲共事,以是知其才。九年五月,内艰归。
十一年六月,宣大总督卢象升丁外艰,嗣昌方任中枢,荐新甲堪代。诏擢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,夺情任之。会大清兵深入内地,诏新甲受代,即督所部兵协御。未几,象升战殁,孙传庭代统其军,新甲与相倚仗,终不敢战。
十二年春,畿辅解严。顺天巡按刘呈瑞劾其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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