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贾黄中(940—996)字娲民,北宋初名臣,曾任翰林学士、给事中、参知政事、秘书监等职。唐宰相贾耽八世孙,贾玭之子。黄中幼聪悟,每日清晨,父命正立,展书卷令其读,称“等身书”。六岁举童子科,七岁属文,能触类赋咏。初,父亲只让他吃蔬食,对其说:“等你事业有所成就后,再吃肉食”。北宋建立后,兼史馆修撰。黄中两次掌管科举考试,后掌管吏部对官员的选拔,多选拔出身寒微而又有才学之士。此幅画像取自1915年修《江苏毘陵贾氏宗谱》。
中文名:贾黄中
别名:娲民
国籍:中国宋朝
民族:汉族
出生地:河北沧州
出生日期:公元940年
逝世日期:公元996年
职业:政治、文学人物
毕业院校:科举探花
主要成就:给事中、参知政事、翰林学士
诞生典故:“著作等身”“小心翼翼”
贾黄中,沧州南皮人。父玭严毅,善教子。黄中幼聪悟,方五岁,每旦令立正,展书卷比之,谓之“等身书”,课其诵读。父常令蔬食,曰:“俟业成,乃得食肉。”十五举进士,授校书郎,集贤校理,迁著作佐郎,直史馆。
岭南平,以黄中为采访使①,廉直平恕,远人便之。还奏利害数十事,皆称旨。会克江表,选知宣州②。岁饥,民多为盗,黄中出己俸造糜粥,赖全活者以千数,仍设法弭盗,因悉解去。太平兴国二年,知升州③。时金陵初附,黄中为政简易,部内甚治。一日,案行府署中,见一室扃钥甚固,命发视之,得金宝数十匮,计直数百万,乃李氏宫阁中遗物也,即表上之,上览表谓侍臣曰:“非黄中廉恪④,则亡国之宝,将污法而害人矣。”
八年,与宋白、吕蒙正等同知贡举,迁司封郎中⑤,充翰林学士。雍熙二年,又知贡举,俄掌吏部选。凡再典贡部,多柬拔寒俊,除拟官吏,品藻⑥精当。淳化二年秋,与李沆并拜经事中、参知政事。太宗召见其母王氏,命坐,谓曰:“孝子如是,
①采访使:掌管检查刑狱、监察州县官吏。②宣州:今安徽宣城县。③升州:即金陵,宋太祖开宝年间改称升州。④恪:恭谨。⑤司封郎中:官职名,主管封爵、授职、褒赠等。⑥品藻:品评鉴定等级。
岭南地区平定以后,任命黄中做采访使,他廉洁正直,处事公平,待人宽恕,使边远地区的人民感到安适。回朝后,上奏了几十条兴利除害的事,都符合皇帝的心意。适逢宋军攻克江南,贾黄中被选拔任宣州的知州。饥荒之年,百姓有很多人沦为盗贼,贾黄中拿出自己的俸禄熬粥给饥民吃,靠这个办法保全活下来的有上千人,一面继续想办法禁止盗贼,于是盗贼全部解散离去。太平兴国二年,任升州知州。当时金陵刚归附宋朝,贾黄中治理政务简便易行,所辖区域内治理得很好。一天,巡视府署之中,见有一间屋子锁闭得很牢固,他就命人打开屋子看一看,得到金宝几十柜,计算一下,价值几百万两白银,是南唐李氏宫中的遗物,他立即写好表章把这些金宝进献给皇上。皇上看了表章后对侍臣说:“如果不是贾黄中廉洁恭谨,那么南唐的这些亡国之宝,就将玷污法律并且害人犯罪了。”
太平兴国八年,贾黄中与宋白、吕蒙正等共同主管科举,又提升为司封郎中,充任翰林学士。雍熙二年,又主管科
贾黄中之父贾玭是进士出身,贾玭宋初褪去布衣开始从政,历任刑部郎中、终水部员外郎、知浚仪县,七十岁老去。贾玭严毅,善于教子,士大夫子弟来拜见,玭必会谆谆教诲而引导他们。
黄中年幼时非常聪明,跟着父亲读书。每天清晨,父亲命他站立,书卷令其读,称“等身书”。
贾黄中办事过分认真、慎重,遇到大事往往不能当机立断。后来他被派往外地任职,在向宋太宗辞行时,太宗告诫他说:“做事恭谦,小心谨慎,不论是做君的还是做臣的都应该这样,但是太过分了,就会失去了大臣的身份。”
黄中死时,家中非常穷,皇帝特地赐它钱三十万,又给他的老母亲白银三百两,用来表彰他为官廉洁无私,表扬他母亲教子有方。
《伏睹禁林盛事谨赋一章》
璇题飞白御毫新,三体琼章妙入神。
特赐禁林为盛事,只缘明主重名臣。
青编辉映轻前古,丹地深严隔世尘。
金籙祯祥非是宝,玉堂名号眩方贞。
恩荣谁比烟霄客,文彩长悬日月轮。
为报鳌宫主人道,蓬莱全胜昔时春。
《吟贻宣义大师英上人》
金仙子便是师师,高道宁容世网羁。
浩浩心田龙可扰,飘飘行止鹤应知。
尘机摆落超三界,古篆沉研冠一时。
莫怪伊余苦珍重,白莲花社有心期。
注释
①伏:敬词。古时多用于臣对君奏言。《史记·三王世家》:“臣青翟、臣汤、博士臣将行等伏闻康叔亲属有十。”三国魏曹植《献璧表》:“臣闻玉不隐瑕,臣不隐情。伏知所进非和氏之璞。”唐独孤及《谢濠州刺史表》:“臣伏奉今年五月一日勅,授臣使持节濠州诸军事,濠州刺史。”
②禁林:皇家园林。
③璇题:亦作“琁题”。玉饰的椽头。《文选·扬雄<甘泉赋>》:“珍台闲馆,琁题玉英。”李善注引应劭曰:“题,头也。榱椽之头,皆以玉饰,言其英华相爥也
贾黄中,字娲民,沧州南皮人,唐相耽八世孙。父玭字仲宝,晋天福三年进士,解褐。宋初,为刑部郎中,终水部员外郎、知浚仪县,年七十卒。玭严毅,善教子,士大夫子弟来谒,必谆谆诲诱之。初,通判镇州,葬乡党群从之未葬者十五丧,孤贫不自给者,咸教育而婚嫁之。
黄中幼聪悟,方五岁,玭每旦令正立,展书卷比之,谓之“等身书”,课其诵读。六岁举童子科,七岁能属文,触类赋咏。父常令蔬食,曰:“俟业成,乃得食肉。”十五举进士,授校书郎、集贤校理,迁著作佐郎、直史馆。
建隆三年,迁左拾遗,历左补阙。开宝八年,通判定州,判太常礼院。黄中多识典故,每详定礼文,损益得中,号为称职。
岭南平,以黄中为采访使,廉直平恕,远人便之。还奏利害数十事,皆称旨。会克江表,选知宣州。岁饥,民多为盗,黄中出己奉造糜粥,赖全活者以千数,仍设法弭盗,因悉解去。
太宗即位,迁礼部员外郎。太平兴国二年,知升州。时金陵初附,黄中为政简易,部内甚治。一日,案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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